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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物品寄卖易物交易合同(企业版)

时间:2025-07-10 17:11:5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小编 - 小 + 大

折扣物品寄卖易物交易合同(企业版)

甲方(盖章): 新泰市优中优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乙方为寄卖易物交易方,甲方作为新泰市优中优食品有限公司(信息服务业务部(线上):寄卖易物信息网展示、宣传会员的物品、服务以及财产性权利等的寄卖易物信息,购销部(线下):通过信息网展示、宣传,从宠大的会员中找优质精准购销客户,众多加盟商(线下)与合作共赢的第三方(线上)共同销售,只要好并且不贵,没有卖不出去的物品;开发的软件、易物储值消费卡实现易物交易),为保障甲乙双方寄卖易物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寄卖易物行业的惯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基本内容

1、寄卖易物交易

甲方以易物信息网会员寄卖易物平台有偿为乙方提供各种物品、服务信息和交易服务,乙方通过该平台与甲方寄卖易物平台的其他商户进行商品、服务以及财产性权利等的直接交换,或平台卖出去的物品(具体以合同附件填写内容为准,附件属合同正文),交易过程中乙方根据交易额向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信息费。

2、交易原则及结算方式

乙方将自己合法所有的物品、服务以及财产性权利(国家禁止销售的或限制销售的物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物品,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或是甲方认为不适合在甲方交易平台上交易的物品或服务除外)等提供、寄存给甲方,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一致确定其对应的寄卖易物价格,乙方根据需要在易物信息网会员易物平台与其他商户之间进行同等价值兑换。

3、信息费的收取

1合同签订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的会员,甲方通过寄卖易物信息网会员寄卖易物平台为乙方进行展示、宣传,同时为乙方提供寄卖交易服务。

2本次交易乙方应支付信息费                    大写:                      以甲方开出收据为准,信息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完毕。该信息费为不含税价格,如需开具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寄买易物约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寄卖易出的物品(价格以京东、淘宝作为依据,不能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或服务(不得高于同行的市场价格)存放在甲方的易物平台(易物信息网展示、宣传),平台免费给会员开户(储值消费卡),特别好的商品或服务提供或寄存一定额度并足额支付对应的信息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一般的商品或服务被易出去得到易物分并足额支付对应的信息费,卖出的物品支付对应的信息费,愿意要现金的直接支付,愿意易物的,在易物信息网站里选择所需的商品或服务,打电话或微信易物平台专人,平台帮助线下促单成交,乙方从易物平台提取等额价值的易物平台其它商户寄存的商品或服务,若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供应周期较长或需要到乙方处提货、消费的,为保证易物平台其它商户的正常消费,乙方还应遵守甲方的提货比例限制。

2汽车、房产等大件货品因价值大、涉及各方需求、权利义务复杂,必须由乙方与供货方直接协商交易细节包括合同的内容、权利义务、货品的交付、验收、履行情况及法律责任等并签订合同,甲方对此不予干涉,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法律贵任由乙方与供货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处理。

3、乙方应遵守甲方易物平台交易规则、诚实、信用,不得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扰乱寄卖、交换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寄卖、交换无关的活动。

4、乙方知悉,甲方经营的易平台系开放性交易场所且品种类一直处持续优化、不断增加的状态,品的种类和价以甲方对外公示为准,乙方可按自身需要自行决定提货时间。

5、不同级别的会员,所服务内容有所不同(见附件2

6、乙方承诺在服务主体发生转让,歇业或者停业等可能使客户不能继续享受服务的情况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易物居间服务,待乙方上述情形消失后继续履行本合同,若上述情形不能消失,乙方在易物平台充值的易物分(额度)80%提现,返现给甲方。

7、乙方按约定向其它会员提供商品或服务,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存在过期、变质、有瑕疵、质量不合格、无售后服务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解决,并且带来严重不良后果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交易对接服务,尽可能为乙方寻找所需的交易信息。

第三条 质量处理

1、对于平台商户提供或寄存的物品、服务等,甲方有权监督、管理并核实其合法性、质量等,乙方承诺交易物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有义务向甲方或提货方出示供应物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保质期、检验报告、许可证及对方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等),并保证其文件的真实有效。

2、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物品的包装、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花色等不合约定的,应当场提出异议并在供货单或提货单中列明,供货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货品在消费、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及时处理。

3、物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因运输、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提供的物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造成消费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的损失。

5、乙方提供的物品或服务必须对易物交易的消费者与普通消费者提供同等条件待遇,乙方在本合同中未明确提示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否则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2项承担违约责任。

6.消费者要求提供收据、发票等的,乙方必须子以出具,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仅负责提供易物交易信息,协助管理、存放乙方及所有易物平台商户的商品或服务,监督平台商户依法经营,保障各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易。本合同项下甲方仅提供中介服务,促成各方交易,平台所有商品均属于供货方所有,相关交易产生的税费、法律责任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免责声明

1、甲方不能控制寄卖、交换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以及交换方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甲方并不作为买家或是卖家的身份参与交易行为的本身也不对交易承担担保责任。

2、任何一方知悉其他交易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甲方举报。

第五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即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按约定履行的, 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信息费的,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按约定提供更换退货处理:经消费者现场告知或甲方书面通知在合理期限内不能更正的视为违约,应依法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并按双方易物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的,经甲方书面通知后超过十五日仍未交货的,视为不能交货:若乙方为提供服务的,任何情况下拒绝为易物交易的消费者供服务即视为不能提供,不能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应按总物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易物卡予以冻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使用。

4、若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媒体报道、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提起诉讼的,乙方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应承担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5、甲方向乙方提供易物信息网(展示商品或服务)及时发布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协助乙方商品或服务的交换、督促各平台商户依法经营,甲方定期举办“以物易物”及其它相关活动。

 合同的变更、 解除

1、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履行合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约定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特殊约定

1乙方通过甲方易物平台获得易物分(额度)仅限于乙方与其他易物会员单位进行易物交易使用,不予提现(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2、乙方所提供的物品,价格每3个月优惠1折,2年内寄卖不出去的物品只能在平台上易物,不愿意易物的,自动终止合同,平台删除易物信息网里的易物信息。

3、甲乙双方签约人互加微信,通过视频通话验证身份真伪。

    4、甲乙双方一致认可通过合同载明邮箱或微信号发出的文件均代表协议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作为双方各类通知、订单等想关文件的接收与送达方式。

第十条 备注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双方各执一

2、以下为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材料及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柜收、退回均视为已送达,如有变更,书面补充后生效。

3、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将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

 

甲方(盖章):新泰市优中优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石莱镇崔家庄村

邮箱:1583643876@qq.com

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13964876836    

签约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盖章):                                      

地址:                                      

邮箱:                       

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合同签署地: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石菜镇崔家庄村

 

 

签署日期:          

 

 

附件1

客户须知:

一、平台承诺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1、食品类产品保质期内有质量问题,双倍赔偿额度。

2、电器类产品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平台提供3个月退换货权利。

3、卡类服务提卡以后请于五天内到店开卡消费。

超过开卡时限,平台不予退卡。

二、平台产品不是无限供应,为保证客户提货公平,所有产品先刷卡者先

得,刷卡后三天内必须拉走,否则平台将退还额度继续出货。

三、瓷器、家具、玉器等贵重物品,请当场验好再提货,离开展厅平台不予退货。

四、平台严禁低价买卖易物储值消费卡行为,一经发现, 做封卡处理。

 

 

 

 

 

 

 

附件2

易物信息网会员级别及信息费收费标准

会员级别

提供易物额度(易物分)

信息费

初级会员

2万以下

10%~15%

普通会员

2-5万(不含5万)

9%

高级会员

5-10万(不含10万)

8%

超级会员

10-100万(不含100万)

7%

特级会员

100-500万(不含500万)

6%

贵宾会员

500万以上

5%

 

备注:

1、特殊产品易物需支付部分现金,例如:部分食品、汽车、房产、装修等。

2、会员每介绍一个新会员加入易物平台,用易物平台储值消费卡易物的,易物平台赠送200元的易物分(额度),高级以上会员介绍新会员促成易物交易的,有交易额2%的提成。

本合同项下双方易物总额度为         元(大写:                    )。

                                

                            乙方签字:

折扣物品寄卖易物交易合同交易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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